第三社會成員 林致真
2007/06/09 載於蘋果日報
哥斯大黎加與我斷交後,台灣再度失去了一個重要的盟邦。毫無意外地,媒體關注的焦點落在我國所剩的邦交國數目與未來斷交的可能性,而外交部門也將哥國斷交視為一大挫敗,部長甚至因此遞出辭呈以示負責。
回顧台灣這幾年來的外交工作,似乎將三個領域的工作放在最高順位,一個是邦交國的數目,一個是元首的過境外交,另一就是國際組織的加入,而我們也將絕大部分的外交資源花費在這些工作上面。
外交思維應有所改變
這些工作有成功有失敗,但是外交事件如諾魯的斷交與建交、陳總統過境美國與否、過境待遇如何、台灣第幾次被聯合國拒絕加入等,到底對台灣的外交與國家利益有何影響,似乎也沒有人能夠回答,也因此台灣社會對於外交工作的成功與否反應越來越冷淡。
台灣有迫切的期待能夠在國際舞台擁有「正常國家」的身分,但是這個期待卻讓我們的外交工作出現了盲點,那就是將大部分資源放在與國際上所謂「正常國家」的機關打交道,或參與「正常國家」的機關俱樂部,卻往往輕忽了許多非「國家」機關所組成的國際領域,導致我們或許會花數千萬美金與北京展開叫價戰去爭取一個在國際上毫無影響力的小國,卻僅肯花費些許的精力與國際性的非政府組織(NGO,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 往來。而我們給與「國家」機關的資源往往落入少數人的口袋,而無法幫助到弱勢的民眾。
台灣的國際地位特殊,我們的國際空間並不是由一般傳統外交儀式所拓展出來的,也因此我們的外交思維應不同於一般國家的外交。台灣的國際聲望與國人在外的實際利益才應被視為重點,而不是一味的追求儀式性的數字跟形式。
資源轉到非政府團體
因此,與其去爭取或維持小國邦交,不如將更多資源用在無償的國際協助,如農耕技術輸出或是擴大已有的人道醫療救濟計劃;與其花大錢製作形象廣告,不如實質的改變形象,如廢止地雷使用且與非政府組織(NGO)合作地雷廢止運動;與其持續毫無成效的聯合國加入行動,不如將資源投入該負起的國際責任(就算沒有被要求),例如遵守京都協議的規定(放行大煉鋼廠與台塑石化的興建自然不可能讓台灣合格);與其花費大量精力執行元首過境,不如為國人爭取更多實質利益,如免簽證待遇及對旅外國人更完善的援助。
因為我們的特殊情況,台灣不被國際社會以正常國家的身分接受,常常讓我們覺得沒有國格及尊嚴,但是如果我們能夠盡到國際社會成員應盡的責任,將資源從「國家」機關轉移到國際非政府團體,更直接的幫助國際人民,讓台灣成為一個比「正常」國際成員更盡責的「超正常」成員,國際間對台灣的尊重將會自然產生,台灣的國際生存空間也才會更加廣闊。
2007年6月1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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