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王正寧報導
2007/06/10
為因應第七屆立委減半的國會生態,相關內規勢必進行翻修。根據立法院法制局日前提出的方案,常設委員會調整為8、9、10個等三種版本,但立委仍以參加一委員會為限,因此每委員會約為11至15人之間,只要掌握4人就等於掌握一個委員會,明年新國會出現少數人綁架特定法案的情況,恐難避免。
此外,鑑於未來立委對於議事影響力將更強化、督導業務範圍也將擴大,職權行使更為重要,加上選區經營、服務勢必增加,因此法制局也建議公費助理員額由6至10增加為8至12人,實際編列預算由朝野協商決議。而黨團也將增設公費助理8至12人,以利黨團運作。
根據法制局立法院組織法的建議方案,委員會將從目前12個調整為8至10個,以113席而言,分別為14-15、12-13、11-12人。但仍維持現狀,限制立委只能參加一個委員會,而開會、議決還是1/3和出席委員會過半,因此只要掌握4人就等於掌握一個委員會。
各委員會目前置召委3人,但參考國外情況、議程單純化、提升議事效率等考量,建議採召委1人,做為修法方向,但也研擬維持現況、兩席召委等其他兩套方案。
至於成立黨團的門檻,現在是六人以上,或得票率在5%以上,法制局建議新國會下修為4人,占全體立委比率的3.54%。但5%的得票率門檻則刪除,避免有的政黨得票雖然過5%,卻因為區域立委選舉受挫,可能出現席次不到4席,卻可成立黨團的情況,但由於明顯對小黨不利,因此,台聯已經傳出反對聲音。
2007年6月11日 星期一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